【全文】郧西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的意见(试行)

编者按:中国城乡建设产业协同创新平台和湖北郧西县以打造“鄂西北(郧西)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基地”产业园项目结成战略合作关系,目前,该项目按照时间节点任务向前推进各项工作,协同郧西制定的《郧西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的意见(试行)》近日己出台,现予以转发。


各乡镇(场、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升建筑能效 水平和人民群众住房品质,经县政府同意,结合我县实际,就加快 推进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以下简称被动房)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理念


1.概念界定。被动房是指适应气候特征和自然条件,通过保温隔热性能和气密性能更高的围护结构,采用自然通风、自然采光、太阳能辐射等被动式技术,达到使用过程中不消耗或者极少消耗能源的建筑。


2.发展思想。以推进节能减排、促进绿色发展、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目标,坚持统筹规划、政府推动、市场引导、全面推进,全面落实支持政策,培育新经济增长点,不断提高建筑品质,实现被动房标准化、工业化、产业化、规模化发展。


二、发展目标


2022 年全县新开工建设项目中力争打造一批被动房示范项目,2022-2025 年,每年新开工建设项目被动房面积都应当按照一定比例的速度递增。


三、主要任务


(一)坚持统筹规划。2022-2025 年,每年开工建设 1-2 个被动房示范项目,试点范围主要是高能耗公共建筑、低容积率的住宅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鼓励在装饰装修阶段采用被动房技术,引导业主积极参与,改善房屋品质。(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改局、各乡镇〈场、区〉)


(二)坚持政府推动。强化政府统筹协调和政策引导,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新开工的公益项目、市政建设和集中建设的公租房、专家公寓、人才公寓等居住建筑,原则上按照被动房标准规划、建设和运行。(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场、区〉)


(三)坚持市场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市场化运作,深化技术指导,推动被动房发展。坚持星级绿色建筑、低碳绿色示范建筑按照被动房标准进行建设。鼓励房地产开发项目按照被动房标准进行建设。(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场、区〉)


(四)推进产业发展。引进培育绿色建材产业,重点发展适宜十堰地域特征的高效保温材料、高性能门窗等被动房专有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建设被动房产业园,加快培育集开发、设计、生产、施工、科研为一体的产业集团。对绿色、节能建材产业项目和企业,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倾斜,提升全县绿色建材产业发展水平。(牵头单位:县科技经信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园区、县住建局、县招商服务中心、县商务局、各乡镇〈场、区〉)



(五)推动项目建设。在郧西工业新区河夹产业园二期项目建设中,突出绿色发展新理念,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超低能耗建筑基地。(牵头单位:县工业园区;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科技经信局、各乡镇〈场、区〉)



四、支持政策


(一)在用地保障上给予支持。按被动房方式建设的项目,优先保障用地,研究制定促进被动房发展的土地政策,加强被动房土地出让监管。为被动房项目报建手续开辟绿色通道,在工程评优、新技术示范认定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各乡镇〈场、区〉)



(二)在规划指标上给予支持。按被动房方式建设的项目,在办理规划审批时,其建设被动房的地上建筑面积 5%可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核算范围,具体操作办法由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各乡镇〈场、区〉)


(三)在农村试点上给予支持。推动农房和农村公共建筑执行有关标准,推广适宜节能技术,通过现有建筑节能改造或建成一批被动房农房试点示范项目,提升农村建筑能源利用效率,改善室内热舒适环境。(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各乡镇〈场、区〉)


(四)在金融服务上给予支持。通过市场化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发起设立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基金,支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基地、产业链等重大项目建设。鼓励、引导已取得土地、规划等手续,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改建被动房,同等享受本意见中的优惠政策。协调金融机构对购买被动房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信贷政策支持。(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金融办)



(五)在政策鼓励上给予支持。按被动房方式开发建设的项目,在办理商品房价格备案时,指导价格可适当上浮,比例不超过 20%。对符合《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技术导则》要求的被动房示范项目,项目实施后建筑节能率达到 90%的,经过竣工验收合格,奖励标准为 300 元/平方米,单一项目奖补资金最多不超过 200 万元。对于引进的超低能耗生产线企业,采用一企一研究办法支持企业发展。(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郧西分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支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负责结合全县发展目标和本地实际,制定年度推进计划。


(二)明确职责分工。县发改局负责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环节,应对被动房项目专项报告中的相关能耗情况进行审查,对于符合超低能耗标准,将增量成本列入项目总投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在下达出让土地规划条件前,征求县住建局意见,共同确定项目是否按被动房方式开发建设,将被动房建设的具体要求纳入规划条件内容。县住建局负责完善被动房技术体系,强化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质量监督、节能产品及工程检测、节能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等各环节监管,确保被动房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落实到位。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被动房相关产品生产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督促生产企业建立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县科技经信局负责培育被动房建筑核心材料相关企业,推动产业发展。县财政局负责研究奖励政策。县金融办负责通过市场化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被动房产业发展,协调金融机构予以政策支持。



(三)加强项目监管。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场、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按照各自职能,建立健全被动房管理机制。各相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在审查、审批等环节严格把关,加强被动房立项、土地出让、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竣工验收、运维等全过程监管,建立具体评价机制和后评估机制,确保被动房达到建设标准要求。


(四)加强队伍建设。多层次开展被动房的设计、生产、施工、监理、检测、验收等技能培训,培养专业管理人才和产业技术工人,为推广被动房提供人才保障。


(五)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渠道,普及绿色发展理念,广泛宣传推进装配式建筑和被动房建设的重要意义及政策措施,让公众更全面了解装配式建筑和被动房的特点优势及对提升建筑品质、宜居水平、环境质量的作用,增强公众的认知度、接受度,营造推广装配式建筑和被动房的良好社会氛围。


2022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