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点 | 三部门共推政采支持绿色建材政策扩围
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召开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工作推进会
3月27日,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召开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工作推进会,总结前期试点经验和成效,研究部署扩大政策实施范围相关工作。财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许宏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工程师李如生,工业和信息化部总经济师高东升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充分肯定了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试点工作所取得的成效。会议认为,试点开展两年多来,试点城市认真落实相关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工作机制,积极采购绿色建材,还形成了一批典型示范项目,为实施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作出了有益探索。正是基于试点的成功经验,三部委决定将政策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全国48个城市(市辖区),在更大范围、更大力度上支持绿色建材和绿色建筑发展。
会议指出,要进一步提高对实施政策重要性的认识。实施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必然要求。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绿色建材,要求政府工程强制采购符合标准的绿色建材,不仅能够直接为绿色建材提供政府采购市场支持,而且还可以引导其他市场主体认可和采购绿色建材,推动更多的建设工程应用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建造过程降低碳排放。同时,这项政策也是促进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通过扩大绿色建材的采购需求,引导产业端相应进行技术改造发展,扩大绿色建材生产供给,带动建材产业绿色转型升级。随着政策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大,将会对建材产业绿色转型升级产生更大的推动作用。此外,这项政策还是创新财政宏观调控工具的重要内容。相较于传统的产业补贴政策都具有一定的支持时限,这项政策开创性地建立了财政对建材产业的长期支持机制,而且这项政策建立在市场竞争的基础上,符合标准的绿色建材只有在投标中胜出才可以获得政府订单,从而促使企业在竞争中不断提高建材产品的品质,有利于形成健康有序的行业发展局面。
会议强调,下一步推进政策的实施,要建立贯彻执行需求标准的保障机制,研究完善需求标准体系,规范设置绿色建材产品库,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纳入需求标准的绿色建材要应采尽采。各地应执行统一的需求标准,不得随意调整和变更标准,不得以建立绿色建材产品库的名义变相搞地方保护和地方封锁,不得非法限定入库供应商所在地、所有制形式及组织形式等,也不得强制要求采购人必须采购入库供应商的绿色建材产品,要按要求提高工程款结算比例,不低于已完工程结算款的80%,并推行施工过程结算。
会上,试点城市代表和扩大政策实施范围的城市代表分别作了发言。浙江省绍兴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陶关锋,浙江省湖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智勇对试点过程中的组织机制、主要做法、工作经验进行了介绍,河北省雄安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于国义,山东省淄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宋振波从工作措施、初步成效等方面介绍了推进政策实施工作的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财政部国库司司长王小龙主持会议。财政部国库司副司长杜强、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司副司长邢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装配式建筑与墙材革新处处长杨国强,以及三部门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参与政策实施有关城市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住建、工信等部门分管厅(局)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参与政策实施有关城市的政府分管领导,以及市级财政、住建、工信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等近700人在各分会场参加了此次会议。
编 辑 |张炎